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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做好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80669 发文字号: 陕交办〔2011〕22号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转发做好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
主题分类: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: 2012-05-19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厅运管局:
 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<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>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厅函运[2010]208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辖区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
二○一一年二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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